【主攻】我在黑帮还风月债(1V1)_官大级压死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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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大级压死人 (第1/1页)

    一朝得到警察同志的认可,季戎只想好好为自己辨明清白,把人一个劲往自己肩头拉,手中的衣袖也攥得愈紧。

    好巧不巧,乌泱泱又进来一群人,见到警察也只当自家保安,熟练地把手头的东西放到床脚。

    意识到眼下的姿势可能被人误会成黑白不分家还在那你侬我侬同流合污,季戎松开手,警惕地退到床头,小声问他:“不是说做笔录要清静吗?”

    “这是贸易署长。”警官埋头整理凌乱地衣角,低声提醒道。

    被众人簇拥的中年人背手走到季戎面前站定,高挺的鼻梁上架一副金丝镜框,眼中神色晦明不定,所以说出来的话有几分诚心,值得商榷:“救下青青的大英雄终于醒了。”

    说着,揽起方才一直躲在自己背后的少年,强迫他在二人面前露了个脸。

    面前英俊的男人看不出具体年纪,但成功人士的沉稳气质格外分明,欧式深邃的眉眼轮廓,估计是混了什么洋人的血。海港城曾驻扎过外国军队,如今依然是重要的贸易港口,有个几分之几的外国血统也不足为奇。今天躺在床上的要是换成他妈,指定被这师奶杀手迷得找不着北。

    至于他身边少年的打扮,多少有些过于浮夸,和周围西装革履的大家格格不入,珠子串串戴了一身,还染了一个格外扎眼的金色头发,如果不是那张清纯的脸蛋撑着,直接去混下九流也没有违和感。何况刘海的阴影之下,他望过来的眼神,那股阴恻恻的劲根本藏不住。

    叫这么亲密,他们是……父子?兄弟?还是……老夫少妻?

    刚醒来就接待了三波人,季戎只觉得自己超负荷运转的脑子随时都会宕机。

    “这是犬子,季青喆。”还好男人总算开口终结了他混乱的思绪,稳住了官家的作风问题,“青青不会水,谢谢你救他上来。”

    虽然不清楚署长的级别,但是看警官都不得不敛眉垂首的模样,肯定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季戎连忙点了点头:“应该的。”

    季署长笑着摇了摇头:“见义勇为不是小事,至少值得一个海港城的好市民奖。”

    口头的夸赞,他替原主应承过去不算大事。但是凭空给他变出一个官方表彰,不光良心上过不去,他一个混黑的,指不定被同事嘲笑太跳。

    他摆了摆手:“让给别人吧,我本来身体没什么大碍,收拾收拾就能回去。”

    “季先生,您不用担心,在这间病房住到完全康复那天也没有问题。”一边的秘书连忙说道。

    难怪,明明黑帮片里小喽啰受伤大修都只敢去三无诊所,如今他倒是住上了医院最好的套房。

    “你姓季?”男人敏锐地捕捉到秘书给他的称呼,意味深长地审视病床上的青年。伤口四周的头发被剃得坑坑洼洼,侧脸也有划伤的痕迹,依然难掩令人过目不忘的容貌,尤其是一双眼。

    他捕捉到季青喆闪烁的目光,扶住他肩问:“青青,之前怎么没和我提过,你的救命恩人是我们本家?”

    男孩梗着脖子,没有回答。大庭广众之下被儿子拂了面的父亲只好自嘲道:“不好意思,让大家见笑了。”

    这对奇怪的父子俩看得他愈发摸不着头脑,好在他们简单寒暄,留下一地补品礼物就匆匆离开。

    不用继续应付他们,季戎感到轻松不少,警官却一点喘息的机会也不给他:“我姓孟。”

    潦草地自我介绍后直入正题。

    “据季青喆的口供,你在救起他后撞到船舷陷入昏迷。你命大,被海浪卷到了沙滩上。”孟警官从档案夹抽出两份文件,翻阅到关键页陈述道,“可是据伤情鉴定报告显示,你后脑的伤口面积不大,反而更像是钝器所伤。”

    “所以……季署长知道吗?”

    “我也很好奇。”警官把文件重新放回档案袋,“不过他日理万机,之前未必能注意到什么小虾米。”

    “据岑冰的口供,当天稍早一些,你们还遇到了一起刺杀。当时你差其他人护送他离开,留下来断后,你还记得杀手的外形特征吗?”

    才怪,他根本不记得这些事。

    “季青喆提供的消息和岑冰的对上了,当时杀手以他作为人质,他说你们两个人都看清了他的脸。没有完成目标,且在你们二人面前暴露,不排除杀手会有灭口的打算。所以那天晚上的事,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吗?”

    季戎被他不带感情但极具杀伤力的一席话吓得心惊rou跳,拖住了自己隐隐作痛的脑袋,无奈地摇头。

    “之前呢?怎么混得黑,干过什么事?”

    面对持续的逼问,他不悦地皱起眉头:“不你说我是小虾米嘛。”

    窗外的树响起聒噪的蝉鸣,他看向倚在床头柜上写写停停的男人,孟警官的侧脸线条和本人的气质一样清晰分明。

    “小虾米也没什么不好,活着就行。到时候有什么线索,可以告诉我一声。”警官在废纸上写了几个字,撕下一角递给季戎,见他迟疑,反倒更为强硬地把纸条塞进了他的口袋。

    吃公家饭,为人民服务理所当然。但是非亲非故,立场相左,孤立无援的季戎凭什么值得他冒风险?

    他按住塞了纸条的那一侧,问:“我们之前见过?”

    孟警官走到门口正好来人打了个照面,回过头,露出讥诮的神色:“当然因为有利可图。”

    随后冲着门外的人开了个玩笑:“你们要是护不住,可以直接交给我们。”

    “这年头的条子脑袋指定有点毛病,哪有光明正大找线人的。”原来是沈哥,医院重地,他不敢当着条子的面怼回去,转身进来,待他走远才开始骂骂咧咧。边说边替季戎抽出床板上连着的移动桌,挨个放上温热的打包盒:“嫂子已经回去了。不过给我们叫了华记的餐。”

    直到他递上来一只勺,季戎晃了晃脑袋,这才从怔忡中清醒过来,一下接一下搅动粥碗中的澄黄的南瓜丝。

    “虽然刚才医生叮嘱得吃清淡点,但我就好这一口。”他把手伸向一边的纸袋,“嫂子怎么知道……”

    不过片刻,沈哥便喝完了那碗金丝粥,从袋子里抽出一张纸巾揩嘴角:“成哥去泰国这阵,他来看过你好几次。”

    油纸袋里的菠萝包还烫着,里面夹一块冷冻黄油,油脂在唇齿间融化,好似两重天。所以加了冰火两个字作噱头,他从小吃到大。

    或许就像是季戎和任克戎有一个字的相似,他们二人关于吃食的喜好,也难免共通。

    “他……”话到嘴边,还是随着口中的面包一并咽进肚里。

    哪怕关系再好,给同一个老大打工的他们,不该对大嫂的用意过多揣摩。

    至于他俩之前私底下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现在的季戎,给他八百个胆子,也不敢在这个还未露面的老大眼皮底下动真格。

    何况,只是个花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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