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线索_第4章住不久的房子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4章住不久的房子 (第2/3页)

一样。同事也说那栋住不久,住进去的人常常突然消失。」

    她翻开旧帐本,把在派出所记的租约要点跟这两张排开。退租日期不同,字体、格式、用语却像同一部机器吐出来。她找到先前写的结论:「躲债」。

    她想起李伯最後一次来,两张皱掉的百元钞按在摊车上,找零掉在地上他没捡。她在那两个字上划一笔,旁边补写:「我错在假设他是自己走的。」

    她重新在空白页列三种可能:自己欠债跑路、被债主押走、被合法文件盖住的留置。

    「自己跑的。」她念出来又划掉。「自己跑的人不会退押金,不会留一支停用号码,更不会三个人都传一样的语音,连停顿都一模一样,像同一个范本录的。加上李伯那条,背景乾净到不像在巷子里录。」

    「被债主押走。」她也划掉。「押人的最怕留痕迹。可是这三份资料,每一份都刻意留下本人搬离的痕迹,像做给警察看的。」

    「第三种。」她把这三个字圈起来,笔压得纸凹进去。「他不是自己走的,也没被粗暴押走。他被留在某个地方,有人替他搞定租约、影片、语音、退押金,整套让警察一看就结案。李伯不是躲债,他是被一套合法文件盖住的留置。」

    阿强看完那页:「所以李伯还活着,只是被藏起来。」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