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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找一位爱喝酒的朋友 (第1/1页)
「你那时候说,每个人的T内都有潜藏的暴力冲动,触发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然後你问我,我的条件是什麽…」索拉低头沉思,重复说了一遍史都仔的话。 「所以是什麽?有头绪吗?」 「…我想活下去,仅此罢了。」就如临Si前,还在苦苦哀求的苏庶,索拉想活着的意志同样被激起,两次的失控,令他留下难以抹灭的「罪恶」。 下一次…我又会造成谁的不幸? 「索拉,nV娲城就在那!快到了。」 「啊…是啊…唔!」索拉突然跪在了地上,咳嗽不止,他一直在压抑身T的不适,因为他怕史都仔看到後,会选择再次离开。 「索拉…?」 「对不起…我瞒了你…咳咳!…咳!」 「不,我不是想说这个…索拉,你不用特地去忍耐,我早就知道了,毕竟你和她形影不离,肯定会被传染的。」史都仔将水瓶拿给索拉,让他多喝点水,不要把身子Ga0坏了。 「还有…你半夜的咳嗽声非常明显,我去瀑布後边上个厕所,明明都跑这麽远了,依然能听见。」 「这就不用说了…」索拉老脸一红,其不知所措的样子映入史都仔的眼底,他笑着安慰他:「当你关心别人时,别人也会关心你的。」 「谢谢你,史都仔…所以你很早就看破我了?」 「我可是向往着天堂的信徒,我无所不知,哇哈哈!」 「…我们去nV娲吧…」索拉的耳朵过滤了杂音,三人用不了多久,终於抵达nV娲城,城外站着几个人,对方看到他们,匆忙地上前询问:「各位旅人,路上有看到其他人吗?」 「…」索拉恍神了,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滋味,那是名为罪恶感的东西,它那如章鱼的触手,附着在索拉的心头,力道逐渐加大,抓得他喘不过气。 「没有耶!我们在赶路,因为…」史都仔解释了一番孟荞芯的状况,出乎意料的是,nV娲城的人没有拒绝提供药物,甚至有医生主动前来,命人将孟荞芯带到医院,留下目瞪口呆的索拉与史都仔,这时,史都仔掩着嘴,小声的说:「索拉…不排外的城市,就跟我拉肚子的次数一样稀少。」 「喂!谁想知道你拉肚子的次数啊…」 「两位,要不先去城主那登记资料吧!反正站在这等人也是闲着,我带你们去。」说话的男子,给他俩的感觉是温柔、亲切,一路上,他还很健谈地聊起nV娲城的历史,以及这几年发生的事,三人有说有笑,不做说明,还以为他们认识很久。 「到了!就是这,我们城主的名字是孟乔亨。」经过交谈,他们知道了男子的名字,他叫罗桓,今年二十六岁,有一个弟弟。 「孟乔亨啊…嗯?孟乔亨?等等…孟乔亨!」史都仔越想越不对劲,他看着索拉,索拉也转头望向他。 「不会这麽巧吧…」 「两位,怎麽了吗?」罗桓以为是他们掉了东西在路上,准备回去找,下一秒,索拉惊呼:「孟荞芯!」 「…嗯?」 「跟我们来的友人,她的名字叫做孟荞芯!」 罗桓m0着下巴,请他们稍等片刻,自己先去找孟乔亨,不到两分钟後,一位满头白发的男子跑下了楼,走向他们。 「你们是从哪听说这个名字的?」 「呃…不是听说,她是跟我们来的。」 「速速带我过去!」 孟乔亨与三人一同到了医院,负责照顾孟荞芯的医生是名nV子,头戴发箍,留着黑sE长发,一见城主来访,她颔首表示:「孟先生好。」 「那位新来的病人…如何?」 「小感冒,没什麽大碍,等烧退了,休息个几天,就能下床走路。」医生名为王卿薇,她替四人倒好了水,并将水杯放到盘子上,再端起盘子,来到他们面前。 「喝点水。」 「我不…」史都仔话音未落,他瞥见了王卿薇眼中一闪而过的杀意。 啊? 「薇姐,他们是新来的,不懂事。两位,别拒绝人家的好意呀!」罗桓接过盘子,率先拿水来喝的人是孟乔亨,一喝完,他小声的跟他们说:「咱们的王医生有一个坏习惯,看到有人不喝水,她会拿刀砍人,记住这点。」 「孟先生,你在交头接耳的说什麽啊?喝水怎麽了吗?健康的身T是最重要的,我有说错?」王卿薇的视线分别放到了索拉、史都仔身上,经过孟乔亨的友善提醒,两人立刻拿起水杯,一口气喝掉它。 「绝对没有!」两人记住了这条潜规则,在nV娲城,不要得罪王医生。 确认孟荞芯是自己失散多年的nV儿,孟乔亨举行了小型宴会,主要是为索拉他们办的,他们没有抛下中途生病的孟荞芯,相当於救了自己nV儿一命。 「谢谢你们带她回来,这份恩情,孟某没齿难忘。」知晓来龙去脉的孟乔亨,对於索拉居然大老远地从共工城陪孟荞芯到这,感到了万分感激,孟乔亨还告诉索拉,他会给他们找一间住所,想在nV娲城待多久都行。 由於孟乔亨是城主,有大量事情要忙,喝完两杯酒,便马不停蹄的赶回办公室了。 「史都仔!城主说我们能住下来。」索拉找到史都仔,已经喝醉的他,笑得是一脸灿烂:「嘿嘿!…索拉,不是有句话是这麽说的,酒是最bAng的良药吗?」 「没有人这麽说过…」 「现在有了!」史都仔举起酒瓶,踩在了桌子上,一旁的索拉想要拉他,却被史都仔轻松闪过。 「呜呼呼!抓不到我!你抓不到我!」 「史都仔!」 「嘿嘿…」史都仔原地傻笑了几声,其反常的举动,令索拉不忍目睹。 「史都仔…别喝了。」他拿起水杯,想要递给史都仔。 「不…索拉,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故事中的主角,实际上,真相总与梦想背道而驰。」史都仔摇晃酒瓶,轻轻去碰索拉的杯子,接着,他高举瓶子,遥望远方。 「你之前和我提过,你最喜欢的词,是辛弃疾的青玉案里的蓦然回首,那我也来告诉你,我最喜欢的诗!」史都仔故作潇洒的说完,口中接续念道:「君不见,h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众人听到这熟悉的诗句,纷纷回头一探究竟。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爲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史都仔虽然喝醉了,可是在念诗的时候,他还算正经,一字一句都很清楚。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爲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他拿起桌上的空杯,用手上的酒瓶为杯子倒酒。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爲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噔!」史都仔将倒好的酒杯放在索拉面前,双眼炯炯有神地盯着他。 「你猜我喜欢哪一段?」 「…天生我材必有用?」 「错了,是上一段,人生得意须尽欢。」此刻的史都仔,不像是名醉汉,索拉被他的情绪感染,微笑着说:「很有说服力。」 半晌後,前一秒还很亢奋的史都仔,趴在了桌子上,痛哭流涕。 「不要…不要否定我啊!我想留下活着的证据,努力证明我的价值,而我的信念不会辜负我!不会的啊!呜哇啊啊!」 …以後绝对不能让史都仔喝酒了。索拉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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